2020年3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达的国家计量技术法规制修订计划,由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负责起草的《色温表》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。为了使该项新规范更加完善和更具可操作性,全国光学计量技术委员会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此规范的修订是为了满足市面绝大多数的色温测量仪器的校准需求。
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仪器仪表小型化的结果,测量光源色度参数的仪器越来越多,特别是光谱测色仪器和光电测色仪器的小型化,完全可将其归结为色温测量仪器,简称色温仪。因此将规程修订为《色温仪》校准规范,将具有(相关)色温/分布温度测量功能的色温仪的校准纳入其中。从实用的角度考虑,除了(相关)色温度和分布温度以外,本规范将色品坐标和显色指数(如果仪器有)一并作为校准参量,以满足各类色温测量仪器的校准需求。
据了解,早期的色温表是用双色比法(通常为蓝红比(b/r)和绿红比(g/r))测量光源在可见波长范围内分布温度的便携式仪表。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仪器仪表小型化的结果,测量光源色度参数的仪器越来越多,特别是光谱测色仪器和光电测色仪器的小型化,完全可将其归结为色温测量仪器,简称色温仪。新规范中所指的色温仪可大致分为三种类型,分别是光谱测色类色温仪、光电测色类色温仪、双色比法色温表(计)。
《色温表校准规范》主要内容包括范围、引用文件、概述、计量特性、校准条件、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、校准结果表述、复校时间间隔等,适用于具有(相关)色温度/分布温度测量功能的色温仪的校准。其它类似仪器(比如具有色度测量功能的光谱仪等)的色度参数校准可参照本规范执行。
JJF1001《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》、JJF1032《光学辐射计量名词术语及定义》、JJF1059《测量不确定评定与表示》和JJF1071《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》共同构成支撑本规范编订的基础性系列规范。
本规范为JJG212-2003《色温表检定规程》的修订。与JJG212-2003相比,除编辑性修改外,本规范主要技术变化如下:原检定规程修改为校准规范;将原色温表扩展为色温仪,将具有(相关)色温度/分布温度测量功能的仪器均作为校准对象;增加了(相关)色温度、色品坐标、显色指数的校准;原规程中检定分布温度量值不大于3400K时直接使用分布温度石英溴钨标准灯,修改为不大于3200K时直接使用标准灯,大于3200K时使用标准灯加升色温滤光片得到相关色温/分布温度标准值;增加了升色温滤光片与标准灯组合透射光相关色温的计算(见附录A)。
本规范引用的文件有JJG213分布(颜色)温度标准灯检定规程、JJG2030色温度(分布温度)计量器具检定系统表、GB/T7922-2008照明光源颜色的测量方法、GB/T5702-2019光源显色性评价方法、CIE015色度学(Colorimetry)。
依据JJF1071《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》,本规范规定了范围、引用文件、概述、计量特性、校准条件、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、校准结果表述、复校时间间隔和附录等内容。
本规范适用于具有(相关)色温度/分布温度测量功能的色温仪的校准。其它类似仪器(比如具有色度测量功能的光谱仪等)的色度参数校准可参照本规范执行。